法改會提出修訂性罪行 建議擴大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至所有僱員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11/12 17:09

最後更新: 2020/11/12 17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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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改會發表《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》諮詢文件。(馮漢柱攝)

法律改革委員會轄下的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,今日(12日)發表《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》諮詢文件,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,內容涵蓋罪行刑罰的檢討,並研究如何改革和改善香港性罪犯的治療和自新,以及檢討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。

文件建議將強姦重新命名「未經同意下以插入方式進行的性侵犯」;改革亂倫罪令罪行無分性別,而兩罪的現有刑罰繼續適用,其中「插入式涉及性的行為」,最高可判終身監禁;「非插入式涉及性的行為」則可監禁10年,亂倫罪可處監禁14年。

此外,文件建議將現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,擴展至涵蓋所有現有僱員、自僱人士及志願工作者,政府應將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的範圍擴至最大,並在適當時評估是否需要改為強制機制;考慮是否為監獄院所內的性罪犯引入獎勵計劃,提高接受治療和改變行為的動機。 

小組委員會主席、資深大律師鄧樂勤表示,諮詢文件中的各項建議旨在促進討論,不一定代表小組委員會的最終結論,歡迎各界對諮詢文件所討論的任何議題,提出意見及建議,特別是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,應否擴展至包括已失時效的定罪紀錄這個議題,小組委員會希望考慮公眾的回應後,才就此提出建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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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蘇文軒